导语淘宝TOP3主播雪梨及其公司旗下网红林珊珊因偷逃税款,被罚近亿元。根据税务部门公告,在2019-2020年期间,二人合计通过虚构过亿元业务,偷逃税4300余万元。网红主播的赚钱能力,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
头部主播雪梨在微博致歉并表示将暂停直播了。
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2019-2020年期间,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她们不是第一波因为税务问题被罚的主播。但在已披露的案例中,却是首次出现实名的头部网红主播。
一次性被罚近亿元,网红主播的赚钱能力超乎了很多人的想象。而税务部门表示,还有个别主播涉嫌偷逃税,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一波网红主播的“补税潮”或将来临。
王思聪“前女友”等,被罚超9000万元
11月22日晚间,雪梨在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为进一步完善合规将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
雪梨到底会暂停直播多久?其所创办的宸帆电商方面对此问题未作正面回答,仅表示“以雪梨的声明为准 ”。
两年前,雪梨最响当当的名头还是“王思聪的前女友”。自2019年试水直播带货后,雪梨开始频繁以年轻企业家身份出现在公众和投资人面前,其创办的MCN机构——宸帆电商旗下独家签约红人数超300位,其中就包括林珊珊。此后,雪梨和林珊珊开始成为公司主力开展直播业务的唯二红人。
2011年,雪梨同大学室友钱昱帆共同创业经营淘宝店,店名为“钱夫人家 雪梨定制”,而这家淘宝店正是如今宸帆电商的前身。2012年之后雪梨转战微博,将自己打造成一名网红,并于2015年因成功“牵手”王思聪火爆出圈。据称,就在王思聪与雪梨在社交平台上被曝恋爱的当天,这家淘宝店铺的粉丝数暴涨近400万。
但好景不长,二人牵手仅一年,王思聪便与雪梨分开。雪梨转身投入事业,2016年宸帆电商正式成立,凭借着前期在微博积累的大批粉丝,当年公司GMV就突破了10亿元。
等到2019年,“网红电商第一股”如涵控股登陆纳斯达克,薇娅、李佳琦凭借着“双十一”当天直播间合计近8000万流量一炮而红,“直播电商元年”正式开启。雪梨亦顺势搭上直播电商的顺风车,成功转型头部带货主播,同时作为青年创业者,为宸帆电商相继拉来三笔合计数千万美元的融资。
2021年,在市场看来淘宝直播的江湖格局早已稳定之时,雪梨如同一匹黑马直冲头部阵营,跻身前三。今年“双十一”首日,雪梨的预售销售额超9亿元,仅次于薇娅和李佳琦。同时,林珊珊也稳坐淘宝直播第二梯队阵营,独揽千万粉丝。不过,“大主播”的座椅似乎有些发烫。“双十一”刚过,雪梨和林珊珊双双因为“偷逃税”被罚,成为业内“头部主播实名偷逃税”第一例,处罚金额总计高达9000万元。
这一事件也拉开了网络主播税收纠察的大幕。据杭州市税务局称,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财经天下》周刊就主播税收问题咨询多家头部MCN机构,对方均三缄其口,避而不谈。
网红主播们,到底有多赚钱?
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的消息甫一公布,便迅速登上了微博热搜。其中一条高赞评论便是:“税款就是千万,当网红比办企业赚钱。”
此前10月,郑州市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主播662.44万元税款的消息曝出时,亦有不少“吃瓜群众”发出了感慨:“光补缴税款都上百万了,这网红得赚多少钱啊?”
“如果按照偷逃税款3000万元推算,雪梨这部分税款对应的收入至少在1亿元。”据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估算,而这只是雪梨2019-2020年期间已追查的偷逃税款部分所对应的收入。
“直播”作为近几年异军突起的新行业,除了主播自己之外,恐怕很少有人能真正算清楚他们到底赚到了多少钱。作为旁观者,只看到一个个“造富神话”。
2021年新财富500富人榜上,36岁的薇娅及其丈夫董海峰以90亿元身家排在榜单的第490名。他们作为MCN公司谦寻的创始人,与明星投资机构今日资本的创始人徐新,以及“老干妈”陶华碧并列。而今年,不过是薇娅进入直播带货行业的第五年、成为头部主播的第三年。
还有另一位头部主播辛巴,其在涉足直播行业的第二年,便在北京奥林匹克中心举办了“天价”群星演唱会,请来一众明星如成龙、王力宏、张柏芝、邓紫棋等高调站台。就连欠债6亿元的老罗,入驻抖音直播后仅半年便公开称“已还款四个亿,剩下也就是半年一年的事儿”。
如今,直播电商依旧高居行业风口。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直播电商交易规模超1万亿元,同比增长高达两倍之多。
头部主播们的收入来源众多,包括广告收入、打赏收入、商演等活动收入等;以及在直播带货时,品牌缴纳的坑位费和佣金等。
据了解,头部主播的佣金部分,根据其“带货”的不同商品品类以及品牌有所区分。其中,国货美妆产品的佣金比例往往最高,可达30%,其余如服装、包包类佣金比例大概在15%-20%之间,食品类相对较低一般为10%-25%。“但大致而言,业内知名主播的提成比例约在20%-30%左右。”今日网红创始人彭超表示。
今年的“双十一”,李佳琦和薇娅二人的带货能力曾令市场震惊。自10月20日下午两点半开始累计直播的12个半小时内,李佳琦、薇娅二人的累计成交额分别达到107亿元和83亿元。两人合计180亿元的成交额,更是超过了90%A股上市公司过去一年的总营收。
据电商直播服务商纳斯机构介绍,品牌入驻达人直播间,通常需要缴纳坑位费和佣金,不同的主播坑位费不同,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如李佳琦和薇娅这类头部主播的坑位费一般在5万-8万元,到“双十一”、“618”这类线上购物促销节时,其坑位费还会普遍上涨,若以8万元计算,10月20日薇娅和李佳琦单坑位费已可以分别入账3500万-4000万元。
直播行业不容小觑的“吸金”能力,甚至吸引了大批明星艺人和网络红人、企业家下场直播带货。疫情期间,携程创始人梁建章通过直播挽救公司于水火;紧接着,一众明星如贾乃亮、刘涛、戚薇、胡可等纷纷下场开设个人直播间,其中胡可至今仍每个月完成15场以上淘宝直播,而戚薇和贾乃亮则纷纷排名抖音电商明星榜前三。
为偷逃税,虚构过亿元业务
雪梨偷逃税的手段,其实并不新鲜。
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告,2019-2020年期间,雪梨、林珊珊分别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所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其中,雪梨虚构业务总额为8446万元,偷逃个人所得税3037万元;林珊珊虚构业务总额为4120万元,偷逃个人所得税1312万元;二人合计虚构业务总额1.26亿元。鉴于二人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并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最终相关部门决定对其各罚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从2011年算起,雪梨创业经历已近十年,经营企业经验亦5年有余,但对于这次偷逃税,其表示称,因为“几乎把所有时间忙于一线业务,而忽视了专业财税知识的学习,税收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违反了相关税收法规。”
除雪梨和林珊珊外,税务部门还额外通报了一位名叫“李志强”的人,称其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雪梨、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
据公开信息显示,李志强为宸帆电商首席战略官,并持有公司4%股权。目前,税务部门已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直播作为新兴产业,容易成为避税温床,其中隐瞒收入、虚增成本都是常见的避税手段。”一位律师向《财经天下》周刊表示。而雪梨、林珊珊通过所采取的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企业经营所得,即属于隐瞒收入,利用二者之间的税率差进行偷逃税。
在成本方面,有业内人士向《财经天下》周刊透露称,有主播曾向其直言,应将美容、美发等开销算入成本结构。“主播们称,‘颜值’是网红上镜的必备要素之一,他们每天做美容就是为了上镜,如果不上镜的话他们也不会做美容;而每个月他们在美容上的开销可能就高达几十万、上百万元。但这些到底能不能划入成本结构,对于直播新业态而言并没有标准。”
“个税扣的比例高多了,而公司可以有各种办法避税,具体看公司本身的注册资质。”据某头部电商直播平台负责人向《财经天下》周刊介绍,如此次雪梨被“点名”的用来承接虚构业务的公司中,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和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两家公司已相继于今年8月和9月被注销。巧合的是,这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临近,均属于上海市崇明太和经济发展区。
崇明区是上海市政府唯一一个在税收上重点扶持的区县,其独有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以及高额返税等优势,吸引了一大批网红主播们在当地设立公司、工作室等。如李佳琦名下6个独资企业中,4家位于上海崇明,均为“传媒/策划类工作室”;薇娅名下8个独资企业中,7家位于上海崇明,均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类。但截至目前,他们旗下位于上海崇明的公司,均暂未传出注销的消息。
网红主播们,将迎来补税潮
雪梨之后,“年底前将有一波网红补税潮”的声音在业内传开。过去直播行业蒙眼狂奔,但飞速之下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从数据造假、虚假宣传,到如今越来越受到关注的财税问题。
在蔡昌看来,网红主播近来频繁曝出财税违规问题,主要也是由于目前针对新业态的税收征管制度尚不完备、主播收入类型复杂,自然也包括主播个人主观意愿的原因。“整体而言,直播带货主播的纳税意识普遍还是不够强。”
“主播收入类型的复杂性,使得相关收入的征缴税款变得复杂。”据蔡昌介绍,要了解主播的纳税情况,首先要分析他们的收入构成以及主播和平台之间的关系。如果主播与平台或MCN机构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即雇佣关系,则其所得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平台公司按照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若主播以个人、个人工作室和公司的名义与平台合作进行直播带货,则主播的收入主要包括坑位费和佣金,有些还会包含部分打赏收入,这些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其中坑位费为品牌为了产品推广支付给主播的服务费用,适用于增值税中“销售服务”税目;佣金又称销售提成,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类目。而打赏收入则主要根据主播获取的渠道区分,如果是先进入平台或销售企业账户,再由企业结算给主播,则打赏收入应作为主播的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打赏收入直接进入主播个人账户,则作为偶然所得来计算缴纳个税。
但现实操作下更为复杂的情形在于,“许多坑位费也好,甚至是佣金都不通过平台,直接由品牌和主播在线下通过现金或其他形式过账。”前述头部电商直播平台负责人向《财经天下》周刊表示,“因此网络主播查税收确实挺麻烦的,需要平台、银行、工商一起合作。其中平台可以根据工商税务需要,提供主播的成交额等。”
“但好在现如今在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下,很多信息越来越透明了。”不同于此前明星税务问题的发现多是源于举报,今年多个如郑州网红追征税款,以及雪梨、林珊珊偷逃税案例,皆是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蔡昌解释称,“税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于新业态税收征管有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数据采集、数据挖掘、数据核验等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新证据,形成新的征管手段,强化征管。未来国家还可能通过银税互联,即银行和税务联网,实现更高效的监管。”
网络直播纳入税收监管重点,被看作是继影视行业查税后的更进一步。今年8月,明星郑爽因偷逃税被上海市税务局处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便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直播行业兴起不过短短几年,交易规模已超万亿元。据蔡昌表示,经过市场抽样调查,国内年收入上亿级别网络主播仍相对较少,但年收入在千万元级别的网络主播已经占据一定比例。基于此,对网络主播加强税收监管已迫在眉睫。“对文娱行业严监管是重新审视劳动与资本征税的结构与公平性问题,这会对社会财富分配结构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对经济行为与模式产生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