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者王海:“有些直播打假,简单到我们都觉得害羞”

时间:2024-03-13 12:58

导语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 敬奕步

在西安见到王海时,他戴着一副眼镜,兜里插着另一副。戴的是一副10块钱买的小孔眼镜。这款眼镜曾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风靡一时,黑色不透明镜片上有许多小孔,运用小孔成像原理,帮助改善视力。

透过这副眼镜,你看不到他的眼神。

摘掉眼镜的王海像是另一个人。他松弛地靠在沙发上,面部表情丰富,眼珠骨碌碌转,说到兴起时开心大笑。当南方周末记者提出要拍照,他又掏出那副黑色眼镜戴上,背板挺直,嘴角向下,装出严肃的样子。

他两鬓有些许斑白,反戴棒球帽,蹬着一双棕色的凉拖鞋,露出深灰色的棉袜——在最高温5摄氏度的阴天里。

“你不冷吗?”王海把脚从拖鞋里抽出来:“不冷,穿这袜子要是再穿鞋,脚像火烧。”

王海今年47岁,这是他打假生涯的第26年。

1995年,王海开启了职业打假生涯,一度风光无限,成为崔永元《实话实说》开播首期嘉宾。2000年代初,舆论风向转变,打假常常被视为敲诈勒索,打假人反被喊打,王海低调了一段时间。

2020年,王海再对直播带货行业高调开炮。他接连揭露网红主播辛有志、罗永浩等人直播售假。他的打假风格是“正面刚”,在微博上频繁发文,直接@对方。12月14日,王海发了27条微博,其中18条与罗永浩相关。

“如果他(主播)就是不赔,怎么办?”“我们打到他赔。”

2020年12月18日,南方周末记者和王海见面,聊了聊直播打假那些事。以下是王海的自述。

1

 太多现象违背常识


我一开始没关注直播,因为我懒得看抖音、快手,觉得浪费时间。后来发现,直播行业有太多现象违背了常识。

2019年8月,知名带货网红辛有志(辛巴)和初瑞雪搞了一个婚礼,请了很多明星。演唱会之后,辛有志开始直播,两个多小时的直播营业额高达一亿。

事出反常必有妖。

于是我想关注一下这个网红。我在微博问,有没有被骗的消费者?没想到被骗的人很多。我们才决定打他。

其实我们打辛有志的第一个商品不是燕窝,是敖东牙膏。

2019年8月27日,我在微博发长文揭秘敖东牙膏骗局,就是简单的常识判断。他说是敖东研发,还有专利号。我们一查专利号,专利属于产品的生产商浙江爱尚日用品有限公司,说明是爱尚研发的,不是敖东。其次,产品宣传有抗口臭功效,但根据它的产品标准,没有抗口臭的功能。

2019年9月,我又揭露辛有志卖的ZUZU马油皂不含马油,是虚假宣传。

再就是燕窝。它上面写着“综合风味饮料”,性质就是饮料,不是燕窝。就好比一个馒头上面插了一颗大枣,那也是个馒头,不能说是一个即食大枣。

(12月23日,广州市监局公布“辛巴带货燕窝”处理结果,辛巴旗下公司被罚90万,燕窝销售企业罚款200万。编者注)

最近打假的罗永浩在“交个朋友直播间”卖的皮尔·卡丹羊毛衫,一件衣服卖80块钱,要给主播约30%的销售佣金、6元运费、交税、给皮尔·卡丹交品牌授权使用费,扣完还剩二三十块钱——这个价格,羊毛衫赚不到钱。

另外,皮尔·卡丹这个品牌的价格定位也就是100-200元,但直播间说它的参考价是688元。

打假就是这么简单。我在微博上讲得最多的是常识,大家只要尊重常识就可以了。有些打假简单到我们都觉得害羞。

(12月15日,罗永浩“交个朋友”直播间声明称,11月28日所售的“皮尔卡丹”品牌羊毛衫为假货,将和渠道贸易商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两家公司索赔。其中一家涉事公司回应,事件系因仓库出错,将承担责任。编者注)


2

 打假“四步”


我们选择直播打假的对象,主要看两点——消费者投诉、看谁广告做得多。

我们先打头部主播。打假过程非常简单,首先是进行信息的验证。

第一个是主体的信息。生产主体、销售主体、发明人主体、代言人主体,甚至代理商主体。

比如我们打假一款漱口水,先查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料,就知道它是云办公、云注册。再根据那个公司的网站看一下它的生产地址,发现注册地址已经换了,工厂不存在。债权人会议信息显示公司已经破产了。

我们再看另一个号称收购上述公司的上市公司,后者的注册地址在风险投资之家阿联顿广场,这是个虚拟地址,也叫共享办公室。

以上操作都很简单,在网上搜一下就行了。

第二个是产品的功效信息。产品宣传的功效有科学根据吗?有法定许可吗?

比如小仙炖燕窝,它的许可是其他方便食品主食类,所以它就是个方便粥,不是燕窝。尽管它含有不到1%的燕窝。 

(小仙炖未正面回应王海质疑。但12月17日发微博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仙炖霸州工厂实行监督检查,公示的检查结果为:小仙炖鲜炖燕窝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编者注)

第三个是产品标准。产品标准会说明产品的成分、原料、考核指标,揭露了这个产品的本质。辛有志卖的糖水的标准就是风味饮料,小仙炖燕窝的标准就是方便食品。

第四个是成本信息,包括比对替代方案的成本。比如辛有志卖的燕窝,根据成本就能推算出来,它里边不含燕窝。因为一克燕窝的厂家进货价要15元,燕窝碎是7.5元。他说一碗糖水含有不到2克的燕窝,即便是燕窝碎,也得15元。

实际招标的时候,它的采购价是4.2元一碗。易拉罐的成本1.6元,包装2.4元,人工3毛,设备2毛,糖水1分,海藻酸和铝酸钙大概不到2分,唾液酸7分,不可能再往里加燕窝。

打假的第一步是常识判断,判断是假的,再去验证它,买过来拿到手上看看到底长啥样。调查之后,我们先去有关部门举报,有奖金。接着就代理消费者索赔。

我们目前做的几场直播打假,都是用业余时间做的,打过二十多种商品。因为打假直播太简单了,简直是降维打击。我们碰到过一些简单得令人发指的骗局。

一款号称是日本伊藤家第4代继承人的伊藤慧太先生参与制作的日本国宝铁锅,卖到近千元。这个伊藤慧太其实是一个上海演员扮的。很不幸,上海的消费者认出了他。

这款锅其实就值百元左右,网上有很多同款,贴不同的牌卖不同的价。

3

 主播享受权利,就要承担责任


直播带货实际是一个销售行为,主播是推销角色,而不是代言。

为什么?直播间的定价权、决策权、话语权,都在于主播。卖不卖这个商品、卖多少钱、收多少佣金,头部主播是有话语权的。

他享受权利,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跟义务,应该要核实他说的每一句话、展示的每一个图片,要去追溯、核实,以真正严谨认真的态度负责,还应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我们要继续揭穿罗永浩?

他塑造了一个严谨的“人设”,给大家把关,说他们对供货商是霸王条款,供货条款很苛刻,还要违约金、押金、保证金。消费者冲着罗永浩这个人来买东西的,他消费的是消费者对他的信任。

比如他卖的那款DentylActive漱口水。漱口水宣称是英国60年品牌,其实公司注册于1993年。广告宣传视频是假的,用洗牙的视频来表现漱口效果,很多消费者都发现了。

漱口水广告中的“世界著名口臭专家”是个演员,而且是另一个品牌在用的演员。

罗永浩说,这是个英国品牌,我们一查,商标是深圳市麦凯莱公司注册的,转让给英国的马甲公司。上英国网站一查,发现是个虚拟办公的公司。他又说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了,这上市公司也是虚拟办公。他还标了一个生产商,我们一查,已经破产了。

罗永浩说自己的审核链是完整的,但他审核了什么?怎能叫严谨?

(12月14日,罗永浩“交个朋友”直播间公开回复,称洗牙视频是与罗永浩无关的微博账号剪辑的;邓特艾克漱口水的制造公司是一家英国私营公司,目前已被并入一上市公司,且具有可证明其为进口产品的报关单;虚拟办公地址可以用来注册公司;梅尔.罗森博格确为开发该产品的科学家,但品牌方并没有使用他本人照片,而是从微图图库中选了一张平面模特照片做宣传,原因不明。编者注)


直播带货最大的问题在于,监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平台没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不尊重常识。

一个主播可能擅长唱歌、说相声,但他在价值判断、选品、风险控制方面,往往是外行。消费者可以欣赏他的才艺,没必要相信他有判断价值的能力。

接下来肯定是直播带货风气的拐点。行业会淘汰一批不良主播。

直播行业还有很多乱象,比如恶性刷单。

比如,A公司要请一个女明星来直播带货,卖1万支香水。B公司知道了,就联系水军公司,用虚拟账号把1万支都拍下来。拍完之后香水就下架了,没有真正卖到消费者手上。第二天,再把这1万支香水都退货。一番操作下来, A公司请明星的出场费就白交了。以后传出去,还会被认为是A公司自己刷单作假。

另一个是剧本式直播。

直播间里所谓的冲突、优惠都是假的。都是跟厂家事先说好,咱们到时候表演,一开始你报价888,中间我砍价到398,最后消费者要下单了,我再砍到98,你要跟我对骂、哭诉赔本或者愤而离场,让消费者觉得逮到实惠而下单。

实际那些商品就只值这个钱,甚至不值。就算真的有砍价,也是在直播前就谈好、签了合同的,不会现场即兴发挥。

4

 “我们就是保持天真”


我是学法律的,1995年开始打假,到今年已经有25个年头。我是天蝎座,没觉得自己很腹黑,反倒挺慈善的。我也不觉得自己是个英雄,我们就是保持天真。

这些愿意为直播埋单的人们很天真单纯,对于成年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宝贵的品质。一个文明社会就得让人们可以没心没肺地活着。我可以没心没肺,但这不是你来骗我的理由。

我们看重的是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来解决一些问题,最起码让更多的人知道假一赔三。

我们代理消费者来维权,单个消费者不会去为了500、1000块钱去打官司,但是我们律师来代理,他只要提供授权就行了。帮助消费者解决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我们还可以赚点钱。

另一方面,我们的举动也会让监管部门注意到一些乱象。这两年,我们打假的主战场都在电商。

我们有两个打假公司,都是律所,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深圳,团队一共二十多个人,现在忙不过来。我们一般是客户口碑相传和网络平台求助,消费者来找我们,我们安排律师代理。赔偿部分五五分成,没有赔偿就不收费。

我们的业务很单一,就是作为律师代理,帮个人和企业维护被侵犯的权益,代理费是盈利来源,从1996年就是如此。现在我们一年打假获赔大概有一千多万。打假辛有志后,找我们代理维权的消费者有一千多人。

这些年,我们大部分打假案都成功了,但我仍然感觉到社会对职业打假的观念陈旧,根深蒂固。

法律设立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就是让每一个消费者都成为吹哨人,通过索赔来叫停制假、售假和其他的欺诈行为。

实际上,这是社会共治的一部分。因为行政资源是有限的,但消费者是无限的,各行各业都有先知先觉的消费者,或者熟悉制假售假情况的消费者,如果每个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惩罚性赔偿调动起积极性,叫停制假售假。那么企业、经营者就会被倒逼地去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去创新。

现实是,韭菜还在疯长,镰刀都不够用了。我们打假打得都疲劳了。很多人还是希望什么事都是政府、监管部门来解决。但监管部门资源是有限的。
本文经授权发布,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蓝鲨消费立场。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